威海农村环境整治方案出台 两年让村庄变生态村
3月24日,记者从全市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切实保护农村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城乡居民饮食安全,市委、市政府日前出台《威海市2011~2012年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2011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
各镇年内划定水源保护区
作为2009年开始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深化和提升,此次整治着眼于整个农村大环境,注重从源头抓起。方案明确提出,在此次整治中,保障饮用水安全被作为整治的首要任务,明确提出,确保到2012年底,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让城乡居民喝上安全放心水。
在城市,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坚决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全面启动米山水库山马河、崮山水库五渚河入库口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
在镇(街道),年内各市区要完成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在村庄,对水源地附近工业污染源、畜禽养殖场加大监管与污染治理力度。
对农村老化失修自来水管网、存在安全隐患供水井进行改造,鼓励有条件的镇村与城市供水管网对接,实行集中连片供水。
镇垃圾站实现全覆盖
建设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体系,建设镇垃圾转运站是关键。自2009年开始,我市在三市的城郊村和三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模式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已建成镇垃圾转运站32座,环翠区、经区已经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整治要求,今年6月底前,所有市区必须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此外,还要加大垃圾收集、运输装备设施投入。要根据村庄人口、垃圾产生量等,配足配齐垃圾桶(箱)、垃圾运输车等装备设施。同时,要加快农村专业环境卫生队伍建设,落实垃圾收集管理员的工作报酬,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网络。到今年底,全面实行“村收集、镇清运、市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农村生活污水实现集中处理
各市区、镇要按照以城带乡、因地制宜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城市周边镇,加快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和截污并网,将污水并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其余镇要建设独立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镇,要把脱氮除磷技术使用作为生活污水处理的基本条件。新建镇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到今年底,全市所有镇都要至少建成1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并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加快推进农村社区、规模较大村庄和污水产生量大、污染较重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有条件的村庄,应当充分利用村边河道、池塘建设自然湿地或人工湿地,进一步净化生活污水。同时加快推进镇村排水系统建设。
全面消除劣五类河水
目前,我市共有大小河流1000余条,将分年度组织实施治理。2011年要完成全市26条主要河流和300个市级环境综合整治村的河道治理任务,2012年完成其余农村河道治理任务,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比省里规定的时间提前3年完成。
各镇要对辖区内长度大于5公里的河流进行综合整治,确保实现河流水质改善、达到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有鱼类生长的目标。
各村把清理河堤堆积的垃圾、河面漂浮的垃圾和河道沉积的污泥作为河道整治的“规定动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推进“蓄水、修复”等工作,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消除规模养殖场污染
畜禽养殖污染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重要部分,全市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2754个,大多数没有配套相应的畜禽粪便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对于此,今年我市要率先推进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以及养殖规模较大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完成数量不得少于规模养殖场总数的1/3;2012年全面完成治理任务。
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要控制养殖数量和规模。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申报,取得排污许可证。
农产品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
整治中,我市将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为抓手,从规范农业化学投入品入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降低化肥对环境的污染;大力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鼓励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到2012年,全市农产品100%达到无公害标准,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化肥施用强度(折纯)比2010年下降10%以上。
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鼓励发展规模化秸秆生物质能利用项目,今年荣成、文登、乳山三市都要建成2处以上秸秆压块或秸秆生物质能发电示范项目。
——威海农村环境整治方案出台 两年让村庄变生态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