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五项新举措推动旅游业跨越发展
为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威海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威政发〔2010〕52号),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市场环境,其中,五项新举措将推动旅游业跨越发展
一是设立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威海市级财政按照不低于上年度GDP的万分之一的比例设立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设立重点产业扶持资金,重点扶持文化、旅游等服务业重点领域的发展。各市区、开发区和工业新区均要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
二是加大对旅游重点项目的扶持。对“十二五”期间的省、市重点旅游项目实行资金支持、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其中,对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0亿元的大项目,在享受上述政策的同时,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加大扶持力度。对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或实现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旅游企业,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三是对旅游企业实施物质奖励。支持旅游企业提档升级,对旅游景(区)点新评为国家AAAAA级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宾馆(酒店)新评为五星级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旅行社进入全国百强行列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组织招徕旅游专列、旅游包机和包船的旅行社给予适当奖励。
四是重点支持旅游项目开发。城市、旅游度假区及各类开发区规划确定的商业、服务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和旅游设施用地,不得擅自改作它用。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利用荒地、荒山、荒滩、海岛、废弃矿山等土地开发的旅游等服务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五是加强旅游景区道路建设。对通往红色旅游规划景点,国家 AAA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国家和省、市级风景名胜区,国家和省、市级农业旅游示范点的连接道路建设,由交通运输、公路部门给予支持。
——山东省威海市五项新举措推动旅游业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