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5月起实施旅游招徕奖励办法
昨日,从市旅游局获悉,市旅游局近日出台《威海市旅游招徕奖励办法》,其中对组织旅游包机、专列、旅游包船(邮轮)来威海市旅游的旅行社,实行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为8万元。
该《办法》奖励对象为国内外从事旅游经营和管理的单位。其中,对组织旅游包机、专列、旅游包船(邮轮)来威海旅游的旅行社均实行一次性奖励。引来境外旅游包机150人、100人以上团队,可分别获得2万元、1万元的奖励。引来国内旅游包机150人、100人以上团队,奖励为1万元、0.5万元。组织专列来威海旅游,人数分别达600人、400人、300人以上的团队,旅行社可各获3万元、1.5万元、1万元的奖励。组织海外邮轮达800人、400人以上的团队,可各获奖8万元、4万元;国内邮轮800人、400人以上的团队,可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组织海外旅游包船1000人、500人以上团队,奖励8万元、4万元;组织国内旅游包船1000人、500人,奖励4万元、2万元。
另外,市旅游局还对年输送1000人、3000人、5000人以上入境游客来威旅游的旅行社,按每人每天的标准进行奖励,最高标准为每人每天奖励人民币20元。对旅游淡季(每年11月1日至来年4月30日)推出威海“两日游”专项旅游产品的旅行社进行奖励;对经营“威韩连线”专项旅游产品的旅行社进行奖励;组织旅游专列来威海体验“威韩连线”专项旅游产品的旅行社,除享受旅游专列奖励外,300人、400人以上的专列,每列可再获5000元、8000元的奖励。另外,参加由市旅游局组织或经市旅游局统一组织的海内外旅游交易会并申报展台的单位,按实际支付展台费用的二分之一给予补贴奖励。
据了解,上述奖励项目除明确加奖外,各项目之间不重复计算,除包机包列包船奖励外,其他奖项每家旅游企业当年累计奖励上限为15万元。
另外,受奖励的专列、包机、包船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受奖励的专列、包机、包船(邮轮)必须停靠在威海火车站、威海机场、威海港口;所载的旅游团队在威海境内驻留2个夜晚以上,并游览1个以上有门票收入的威海景区,入境旅游、“两日游”及“威韩连线”团队至少在威海驻留1个夜晚,并游览1个以上有门票收入的景区(含看演艺、打高尔夫等)。
“此次出台的办法,奖励条件有所放宽。”市旅游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在奖励条件上,由原来的游览2个以上的有门票收入的景区,放宽为1个以上。该《办法》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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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5月起实施旅游招徕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