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今年提高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比例 个人不低于60%
昨日,从市民政、市财政部门获悉,今年威海市提高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比例,救助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比例从不低于50%提高至不低于60%,威海各类城乡困难居民4.6万人将从中受惠。这一“新政”新规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日前,市民政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比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规定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和城镇“三无”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在享受医疗救助的同时,将不再设起付线;同时对上述民政保障对象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规定范围和限额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补偿、赔付)、单位补助、医疗机构减免和社会捐助后,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将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通知》中未涉及到的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此次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比例的调整,将进一步缓解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带来的生活压力。调整前的规定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住院医疗救助起付线设置由各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个人自付住院费用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威海今年提高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比例 个人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