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沙滩保护管理办法》出台 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日前,从市海洋与渔业局了解到,《威海市沙滩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办法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不得在城市规划区沙滩上露天烧烤食品、不得擅自在沙滩设置陆源污染物入海排污口、不得从事破坏植被、非法采挖海砂等破坏沙滩资源等。该办法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根据沙滩保护管理需要,《办法》将威海市沙滩分为三类:一类沙滩是指海洋功能区划定位为海水浴场的沙滩;二类沙滩是指海洋功能区划定位为旅游度假区、旅游娱乐区、风景旅游区的沙滩;三类沙滩是指海洋功能区划定位为农渔业区、港口航运区、工业与城镇建设区的沙滩。其中,《办法》对一类、二类沙滩的保护和使用作了明确规定,一类沙滩向海一侧1500米范围内不得新增养殖项目,二类沙滩向海一侧1000米范围内不得新增养殖项目,现有养殖项目应逐步清理。同时不得新建雨水排放口,已有的应逐步进行改造,将管道延伸至高潮线以下。
此外,《办法》还指出各市区政府(管委)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鼓励公民对沙滩违法行为和各部门、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威海市沙滩保护管理办法》出台 规定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