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慈善大病救助方案出台 符合条件开始申报
20日,从市慈善总会获悉,《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大病救助工作方案》日前出台,符合救助条件的威海本地户口居民即日起开始报名申请。
根据《方案》,此次救助对象包括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病患者;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20%的因病致贫家庭。其中,对心脏病、脑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白血病、器官移植等五类大病患者优先救助。
救助标准为,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三无”对象原则上按当年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实际自负部分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其他家庭自负医疗费超过2万元的按自负医疗费的20%进行救助,最高救助2万元。具体标准由各市、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救助原则采用集中救助与属地救助相结合,五类大病患者由市县两级共同救助,其余患者由各市区实行属地救助,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全部得到救助。申请者需要填写《威海市2013年度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住院医疗费单据,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并报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
今年慈善大病救助资金仍然从市和各市区慈善总会的善款中列支。其中市级安排慈善资金200万元,重点救助全市五类大病患者。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要尽早申请报名,为了确保2014年1月20日前将救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各市区五类大病患者的申请表和汇总表请于2013年12月25日前报送市慈善总会。
——威海市慈善大病救助方案出台 符合条件开始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