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从2013年1月1日起五类人群身后可免基本殡葬费
为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我市昨日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实行基本殡葬服务福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年1月1日起,无丧葬补助的我市5类人群死亡后,可以免除基本的殡葬服务费。
免费项目惠及5类人群
《通知》中规定,具有我市户籍且死亡后不享受丧葬费补助的居民,尚未登记我市户口的婴儿及我市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在我市救助管理机构死亡且经相关部门确认无法查明身份的被救助人员,驻威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我市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等5类人群,实行殡葬时,可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待遇。据了解,可免除的项目包括遗体运输费、一昼夜的遗体寄存及冷藏费、普通炉的遗体火化费、骨灰盒费以及1年的骨灰寄存费。其中,骨灰盒费的标准为每个200元,不保留骨灰的可以享受200元的补贴。
对不同身份逝者需办不同手续
据介绍,经办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医疗机构(含疾病控制机构)出具的逝者的《死亡证明书》、《死亡推断书》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免费对象户籍所在地、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所在地及未知名尸体发现地的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手续。
对于不同身份的逝者,还需要不同的手续。其中,逝者为本市户籍免费对象,经办人需持逝者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逝者为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儿童的,经办人需持医疗机构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证明材料;逝者为在救助管理机构死亡、无法查明身份的,经办人需持有救助管理机构相关证明;逝者为驻威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的,经办人需持有学校出具的证明和逝者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未知名的逝者,经办人则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火化通知书。
殡葬服务福利化信息网络已建立
目前,我市已经建立了殡葬服务福利化信息网络,只要输入逝者的身份证号信息,就可以查询逝者是否可以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另据介绍,如果享受免费政策的对象在户籍所在地死亡,经办人到当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手续并火化遗体的,经殡仪馆审查确认后,结算费用时免除相应费用。如果享受免费的对象,在非户籍所在地死亡并在当地火化遗体的,经办人需在逝者火化之日起6个月内,持规定的申请材料、遗体火化证明以及发票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殡仪馆办理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手续。经殡仪馆审查确认后,按规定发放相应补贴。如果享受政策的免费对象,在户籍所在地死亡而在非户籍所在地殡仪馆火化遗体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不予免除。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此前出台的《关于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等群体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同时废止。
——威海从2013年1月1日起五类人群身后可免基本殡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