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人专列游威海可奖3万元
为进一步加大旅游客源市场开拓力度,鼓励旅游企业招徕客源,推动旅游市场更大繁荣,日前威海市旅游局、威海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威海市旅游招徕奖励办法》,有效期截至2013年9月1日。其中奖励办法规定,对组织600人(含600人)以上的专列来威旅游的团队,将奖励人民币3万元。
此次旅游招徕奖励办法共涉及赴威旅游的包机、专列和包船(邮轮)。包机方面,境外旅游包机150人(含15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2万元;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1万元。国内旅游包机150人(含15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1万元;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0.5万元。专列方面,600人(含6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3万元;400人(含4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1.5万元;300人(含3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1万元。包船(邮轮)方面,海外邮轮800人(含8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8万元;400人(含4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4万元。海外旅游包船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8万元;500人(含5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4万元。国内邮轮800人(含8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4万元;400人(含4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2万元。国内旅游包船1000人(含10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4万元;500人(含500人)以上的团队,奖励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奖励办法适用于威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经营和管理的单位,以及威海市行政区域外对威海市旅游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旅行社。受奖励的专列、包机、包船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有:专列、包机、包船(邮轮)必须停靠在威海火车站、威海机场、威海港口;所载的旅游团队在威海市境内驻留两个夜晚以上,并游览两个以上有门票收入的威海景区;必须向威海市旅游局提前申报。
另外,奖励办法还对旅游参展给予一次性补助。由威海市旅游局组织或者经市旅游局同意参加三大展会(国内、国际、北方旅游交易会)及海外旅游交易会并申报展台的单位,将按实际支付展台费用的1/2给予补贴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