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调整职工工亡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
昨日,记者从市社保服务中心获悉,随着2011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统计数据的公布,我市对2012年发生的职工工亡事故赔偿标准也相应做出了调整,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2011年提高了5402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2012年我市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此基数计算。根据2011年威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度威海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6961元,2012年我市职工工亡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按此基数计算。
据介绍,职工工亡待遇由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部分组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据了解,2012年我市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36200元,比2011年的382180元,提高了54020元。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中,配偶抚恤金是工亡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40%;其他亲属享受的抚恤金待遇则是工亡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从整体上说,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能超过工亡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
另外,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提醒,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威海调整职工工亡待遇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