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2011年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展开
从荣成市民政局获悉,2011年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展开,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住院自费费用在2000元以上的,均可申请医疗救助。
据介绍,城乡低保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因病发生的当年住院医疗费用,凡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甲类用药目录范围内,尿毒症透析和恶性肿瘤放化疗门诊费用,个人自负部分超过2000元的,按全部自负医疗费的30%给予救助,但个人全年累计救助额不超过6000元。
请救助的城乡低保家庭需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审批表》,一式2份,同时将低保证、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送至户口所在镇(街)。申请人是农村低保,需提供新农合报销后所出的单据;申请人是城市低保,需出具城镇居民报销结算单。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按照应救助低保家庭医疗、住房的花费确定救助资金总额,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全部得到救助。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要尽快到所在镇(街)申请,12月5日前,各镇(街)将把审核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申请材料及拟救助人员汇总表上报市民政局审批。
——荣成市2011年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工作全面展开